今天来写写桃色。
一只小粉红。
吾对粉色的热爱出于童年的记忆:春天一来,大地上出现的最早的就是很淡的粉色花朵。嫩绿且还很淡,粉色更淡,甚至是白的。春风中还有三分寒意,但却有三分暧昧。那些花朵有的被吹的残破不堪。
吾小时候住在郊外的大园子里。父亲不许吾与旁边的小孩多来往,父母都是上班族,吾很小就被锁在家里,跟兔子作伴。后来兔子也被吾放跑了。很多空白的时间,都是独立观察天与地。
祖父在园子里栽种了许多树。春天深了,就一树树的繁花。从娇嫩,从粉白,到艳粉,到沾了泥水。吾都见过,每天出了屋子门,第一件事就闻闻花朵,抚摸她们。
记忆是如此深刻,但粉红色花朵永远不能占有。
吾喜欢花朵,奋力爬上树。与粉色的。热烈的花朵呆在一起。把面孔埋在花朵之间,感受她们。那粉色的花朵都是有血有肉的有淡淡的香气。我有时候会用小指甲掐她们,花朵也会流血。
有时候父亲给吾背诵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独生女,会成为电视儿童。吃雪糕看红楼梦。吾从来不喜欢这出戏,不曾看懂。但也会学着黛玉把零星珠串别在头发上,用母亲的丝巾做水袖,再去园子里采一朵最完美的桃花戴。
也曾对着有睡莲的水缸有样学样的撕纸扇子。
黛玉葬花的图景太过印象深刻,吾也在院子里埋过许多次粉白的花朵,用碎玻璃做花朵的棺材。埋完还每日拨开土隔着玻璃看她们。
虽然是孩童,吾从来觉得《红楼梦》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无时无刻的悲哀都存在。即便是若干姑娘嘻嘻哈哈。在花园子里嬉闹猜谜写字读诗,穿着大红色秀金线滚白毛边儿棉斗篷的少年举着一枝桠红梅走在雪地里,都不能感到真切的欢快吉祥。大观园总有一时刻会塌,吾总有这种感觉。最欢快的图景总是带着悲,才越发的没心没肺的笑。
人生,就似那粉白的花朵一样艳而有时,化作泥有时,最美不过那春寒中倔强的第一朵,淡而惨,却最称得上一个勇字。
黛玉永远是哭泣的,樱桃粉,薄荷凉清色,小口,细细的眉毛,细细的背影。吾经常觉得她在飘浮。
《红楼梦》的狂热份子都说黛玉是花神。
那么粉红色的花神留了这么多眼泪,最后咳血而死,粉红色注定是扑朔迷离的一往情深的。
粉色是香艳的,温柔的,却层层叠叠,有着许多深意,把悲剧蒙上粉红色的泡泡,这是最无奈苍凉的姿势。
灰暗的少女时期,总是被打扮成一只大写的粗汉子。
逃过吾亲妈的魔抓,吾曾非常热爱粉红芭比风。
当时的律政俏佳人风行。一击便中了吾的粉红律政佳人心。
从书包到兔毛毛耳环,粉红色唇膏,粉红的男士宽大棒球衣。
与东方的粉红色不同,西方的粉红芭比风:热烈而直白,性感而喜气洋洋。
最得不想思考明日的小女生喜爱。
吾狂热的收集粉红色单品:绒毛球球发箍,艳粉色头绳发卡,粉红的珠西运动衣,粉红铁皮运动水壶,淡粉佐丹奴双肩背,笔记本圆珠笔一律粉红色,笔端也要有粉红色绒毛球。纸巾筒的粉色凯蒂猫,白色恤衫上也是镶钻的粉红色这只猫,糯米粉色长毛线围巾上有钩针的花朵,艳粉色毛线帽子。。。
吾给人感觉:幼稚,甜美又犀利,神经质,肤浅,无脑筋,拜金。即便考试都是A,依然有人认为吾是作弊。
又把头发染成金色。耳朵骨头上穿一排耳洞,戴塑胶玫瑰粉球耳环。
当时热爱村上春树,李碧华,张爱玲,亦舒已经读腻了。听枪炮玫瑰,去听地下摇滚,拍小成本电影。独自旅行,也看弗洛伊德,荣格,黑格尔。日日流泪,没有爱,渴求爱,寂寞的时候讨厌人类,被人类厌恶又非常寂寞。
粉红色女巫的作风。
当时吾觉得自己应该很酷。虽然胸前是大朵大朵的亮闪闪Hello 凯蒂猫咪。
很喜欢杨凡的作品。
暗涌,将情欲可视化。可惜时态对这个审美暧昧但天才型导演总是苛刻而无情,看过他的谈话节目,主持人往往想把他引导成一个喜欢拍色情片的中年猥琐男子。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
当时吾好想对那么主持人说:他是艺术家。
《桃色》里有吾一直喜欢的章小蕙。河莉秀也一时风头无量。影片里都是旧旧的桃粉色。
脏脏的,模糊的,粘稠的。
在吾眼里,情欲就是这个颜色。脏粉。像腐烂的花朵。
吾初期买性感内衣也是粉色的。有时候也是黑色。不是专门给别人看,是给自己看
渐渐地,人开始长大。也愿意与小姐妹交流粉红色少女梦。
吾是看亦舒的书长大的,骨子里喜欢都会女子的干练。白衬衫,卡其裤,一只大金表。在冷气十足的写字楼,干瘦,吸烟,尖头净面的黑色低跟细高跟鞋,干的有唇纹的红嘴唇。
是吾以前对自己的期许——有爱无爱无所谓,有钱养自己,下班有不加冰的威士忌,睡到天半明,泡在白色的浴缸里,再来一杯威士忌,一只烟,上班去。
可惜吾活着活着就面目全非,思维混乱,有白球鞋陪嘻哈裤白衬衫之造型。
c小姐有卡其裤,搭配奶油橙色上衣,白色厚底鞋(矮子的悲哀)。她说装傻货最管用。
于是拉吾去买了一条浅色卡其裤。
搭配AF粉红色甜心连帽紧身恤衫,白波鞋,c小姐还给我修了一个大片斜刘海。
日本少女风
吾鲜少在现在的少女身上看见这样的配色。偷偷告诉各位少女:魅力无边。
吾觉得吾少年时代的通身粉红芭比造型简直傻透了。简直是个傻帽的无用荷尔蒙炸弹。
男生会觉得吾是个大小姐,类似帕里斯希尔顿。
女生对吾态度也一目了然:当时女生经常对我说一些莫名其妙的酸话:诸如吾同时拥有五个男朋友之类的,上课从不给我留座位,即便吾生日时候其大口吃了我的粉紫色生日蛋糕。但背后默默又学我做粉红芭比。那些讥讽吾的人之一,有次吾在海淀法院外头见了一次,当日吾穿米褐色大衣,条纹羊绒围巾,纪梵希褐色公文包,小颗粒海水珠耳环。
那人还是十年前,吾热衷装扮的大型圆圈耳环,艳粉色大衣,分外热闹,我十分熟悉那种样子——那是过去的我的影子。
我们略尴尬的寒暄,这么多时光过去——我们依旧无法沟通也相互喜欢不上了。我独自走神。
吾依然是她不喜欢的那种人我能感觉到,但她却深爱粉红色芭比风——有些女孩子是从不会长大的。
粉红色是她们心头的壁垒:但超过二十五岁还把梦想穿在身上,皱纹乍起,粉底粗糙,过大的耳环让我注意到她耳朵都开始皱了。
吾竟心疼起她来,仿佛是吾家旧园子里的最后一朵桃花。但吾转念一想:人家没准活得轰轰烈烈大写的艳又何须吾的悲秋伤春,叽叽歪歪呢。
寒暄过后,嘴上说着改日聚聚,吃饭喝茶都好,但没有留任何的联络方式。
那日的风是冷的,我突然的意识到,我老了。
黎姿永远是我的灵感天使。越发的爱她。俗世都认可的美也是一种超然。但个性人士往往不肯下凡来观看一下:人人而有道,存才既是合理。煎饼油条与鹅肝酱只是选择,而不用放在一起百米赛跑。
粉色要用很好的料子衬托:羊毛羊绒混纺,开司米,羊绒混搭桑蚕丝。
小作坊的设计师不会有好品味,需要有好眼力去调配颜色,好眼力确实需要金银钱币去堆:糯米粉,灰粉搭配高贵质地的微微亮泽,不但不幼稚,反而高雅娴静。但你要白,皮肤要亮,即便有皱纹,仍然皮子绷紧。松垮的皮搭配鲜嫩粉是悲剧一出。
请看着我的眼睛:答应我永远不要。
卡其色+西瓜粉。
说到现在,作为好嫁风来讲,一定不要做粉红炸弹。
粉红色当然可以有,但是一定要有意识:粉色极其需要中和,但也是中和的最好伴侣。
请默默背诵我的话。
除了吾经常叨逼叨的小粉红和灰太狼最佳搭档。
粉色+淡卡其——魅力无边不恶心。
粉色+卡其+白色。
清纯而斯文。
不会叫人一眼望穿。
虽然这对情侣土炮到家。但是搭配师是有概念的。
画面是:白+卡其+粉。
但无奈女主角身上是:二十块地摊直白+淘宝粉+黑黄土皮。
这个梗操作起来需要有211本科一纸文凭,或者海外留学背景。
吾拍的停刊杂志封面。
冬日里,卡其可以转成驼色——这两样在吾眼里有冷冷热热区别,也是深深浅浅梗。
请君领会精神。
高雅而活泼,新鲜但不出格儿。
吾以前对钟小姐嗤之以鼻,但现在到看到她偶尔想跪着:
灰色TOP+珠光粉短裤+豹纹手提包。
中和的非常非常好,一切都甜蜜雅致斯文,连豹纹也跟着时髦起来,丝毫不老妇女。
这女的品位是好的,吾过去对她诸多的偏见都是由于吾嫉妒人家腿比我胸高。
我姿:白鞋+灰粉围巾。
今天写累了。改天接着写。
好爱这种自由自在瞎白话哦。
心情不是很好:诗经背错了,导致删掉重新发。失忆症需要每次都翻书。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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