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头姐”案宣判了:要赔给胖东来40万,碰瓷200多次这次认栽了

5月28日,“裤头姐”碰瓷胖东来事件,终于迎来了宣判。河南许昌人民法院判决,“裤头姐”王某某侵犯胖东来名誉权,需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0万元,并且王某某要在其个人账号上公开道歉一个月。对于这个处罚,有的人说力度太小了,应该判赔100万,毕竟她给胖东来带来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更何况还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最主要的是,她是一个“惯犯”,碰瓷并索赔过上百个商家。

大家都知道,在她碰瓷胖东来之初,她信誓旦旦地告诉网友,是朋友送给了她一个红色内裤,她就在大年初一穿了一下,结果发现红色内裤掉色,还导致她过敏了。被内裤包裹的部位,都起了很多小疙瘩。由于她的表演太过于真实,声泪俱下,特别像是受害者。很多人都以为是真的。

结果这件事曝光,胖东来快速给出回应,将涉事产品下架,实习班长,店助,店长等六名员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原因就是嫌弃他们没有按照流程标准,为顾客处理与解决,给顾客造成了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处理完内部人员,关于红色内裤是否掉色?到底怎么回事?胖东来调查后,出了一份53页检查报告。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处理方案,整改方案,以及商品检测方案写的清清楚楚。

原来事情并非像“裤头姐”描述的那样,反倒是“裤头姐”,被网友发现,她每年都要过敏100多次,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三两天就过敏一次。过敏就要向商家索赔,她被怀疑是职业“碰瓷”人。

根据市场监督部门调查显示,“裤头姐”在近两年投诉了商家287次,263次都获得了赔偿。这说明她从中尝到了甜头。她的经验越来越丰富,胆子也是越来越大。结果碰瓷到了胖东来头上。没想到胖东来如此认真,先把自己超市的管理人员处罚一遍,再去实地调查,人家发现她毁坏胖东来名誉,要向她索赔100万。

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根据5月28日的判决,“裤头姐”需要向胖东来赔偿40万,相信40万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个赔偿肯定让她肉疼了,甚至对于她来说,“天都塌下来了”,但是这是她应该承担的。经历了这件事,她应该吸取到了教训,懂得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千万不能做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40万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但是网友还是认为,相对比她的恶,处罚了力度还是太轻了。我们看看网友的评论。

才让她赔四十万,人家那么大个企业,她对人家企业造成的名誉损失起码五百万,赔不起就坐牢去。这样的恶人太多,在漂亮国会判刑20年坐牢,罚款200万。

道歉一个月,少赔偿60万挺划算的,每天发个道歉视频。100万只让赔40万,剩60万发30天视频道歉,一个视频2万块,她还挺划算的,太人道主义了对她。要不是胖东来,换了别人被敲诈怎么办?这女的真的是丧良心。

200多起恶意敲诈,为啥不判刑?丑恶嘴脸,这一次老实了吗?可见,大家对她的痛恨,很显然她触碰了社会的道德底线,更是践踏了法律红线。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严惩。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裤头姐”的态度,当胖东来向她索赔100万的时候,她就认怂了。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之前碰瓷那么多次,都没有问题。 没想到折在了胖东来这里。要知道胖东来可是一直正经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容不下半点的“罪恶”,若是来胖东来找茬,碰瓷,真的是找错地方了。

所以这一次判赔,“裤头姐”也是认栽了。该赔偿人家的就赔偿吧,毕竟给人家造成了那么大的负面影响,只判赔40万,对你确实是网开一面了,毕竟劣迹斑斑,还是一个惯犯。希望这件事后,“裤头姐”能够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不要作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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