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我国服装史上改变最大的一个时代,清代是个满汉文化交融的时代,尤其是服装文化尤其是服装文化,也是保留原有服装传统文化最多的非汉族王朝。清王朝时,以暴力手段腿型剃发易服,按照满族习俗统一男子服饰。顺治九年(1652)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废除了浓厚汉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
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八旗服饰随朝代的变更冲进关内。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广大的中原地区。清初统治者把是否接受满族服饰看成是否接受其统治的标志,强令汉民剃发易服。清初汉人反满情绪高涨,以各种形式发泄反清情绪,抵御外族的入侵。
客观上来说,清代服制的变化,是由外力强制促使而产生的民族意识层面上的改革与变化。从衣着特点和后世传播的持久性来分析,它是一种成功有效的手段,也是朝代更替的产物。历时数千年的宽袍大袖拖裙盛冠,潇洒富丽,纤细柔弱,与衣身修长,衣袖短窄的满装形式,形成鲜明的对比。旗装以它用料节省,制作简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这是后人易于接受的主要原因。
满族的旗装,外轮廓呈长方形,马鞍形领掩颊护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外露,偏襟右衽以盘纽为饰,假袖二至三幅,马蹄袖盖手,镶滚工艺装饰,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马褂······其造型完整严谨,呈封闭式盒状体,因此形象肃穆庄重,清高不凡,而独树一帜,突破了几千年来飘逸的塔形衣冠,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形象记忆。
清朝服饰的搭配细节及讲究
宫廷服饰
宫廷服饰——皇帝服饰
清代皇帝的服饰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礼服、吉服和便服。礼服包括朝服、朝冠、端罩、衮服、补服;吉服包括吉服冠、龙袍、龙褂;便服即常服,是在典制规定以外的平常之服。
清代服饰制度还规定,穿不同的服装,要与不同的官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应,且腰间都要系相应的腰“带”,穿朝服系朝服带,穿吉服时系吉服带等。
朝袍是清朝皇帝的礼服之一,是皇帝在朝贺和祭祀活动时穿的服装。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连的长袍相配而成,通身绣三十四条金龙,两袖各绣金龙一,披领绣金龙儿二。另配箭袖和披领,二者是清代朝服的显著特色。
在清代,朝袍通常指皇帝用于在登基、大婚、万寿圣节、元旦、冬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礼和祭祀活动时所穿的几大类礼仪服饰。根据不同的季节,又有四季适用的皮、棉、夹、单、纱多种质地,颜色也并不是只有人们普遍认为的明黄色一种,而是有明黄、红、蓝和月白(浅蓝)四种颜色。
清代御用朝袍分冬、夏两种。冬朝服祭祀、圈丘、祈雨用蓝色,朝日用红色,夏朝服常雩(求雨),祭祀时用蓝色,夕月时用月白色,即浅蓝色。
月白地云龙纹缂丝单朝服为乾隆皇帝夕月时所穿。
金黄色彩云金龙妆花缎男朝袍
吉服
皇帝的龙袍属于吉服范畴,平时较多穿着。龙袍以明黄色为主也可用金黄杏黄等色。古时称帝王之位,为九五之尊。九、五两数,通常象征着高贵,在皇室建筑、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清朝皇帝的龙袍,据文献记载,也绣有九条龙。从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龙,与文字记载不符,缺一条龙。有人认为还有一条龙就是皇帝本身。其实这条龙客观存在着,只是被秀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这样一来,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龙袍下摆斜向排列着许多弯曲的线条,名谓“水脚”。水脚之上,有许多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上面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崖”,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地吉祥含义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皇帝常服
常服有常服袍和常服褂两种。常服袍,为石青色,花纹随所御,圆领、马蹄袖、右衽四开裾袍。常服褂是套在常服袍外面的圆领、平袖对襟外褂。皇帝常服有绵、夹、纱、裘,均依时令更替。
行服
行服有行服袍和行服褂。行服袍,其制与常服袍相同,为圆领、马蹄袖、衣裳相连右衽袍。其色与花纹所皇帝所欲,行服袍右裾比左裾短一尺,此袍为满族传统缺襟袍。这是清代皇帝服制与历代皇帝服制之不同。行服褂色为石青色,长与坐齐,袖长及肘。行服有绵、夹、纱、裘,均依时令更替。
后妃冠服
清廷后宫皇后(包括太皇太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嫔等不同等级名号,为从服饰上显示其身份等级,各名号所着冠服及饰物数目或用料颜色等方面存在不同。按照清代定制,太皇太后、皇太后与皇后的冠服相同,其余妃、嫔等各有别。
据清光绪会典记载:后、妃的冠服及饰品,有朝服、礼服、常服之别,主要包括有朝冠、吉服冠、金约、耳饰、朝褂、朝袍、龙褂、龙袍、领约、朝珠、采帨、朝裙等
皇后朝服
皇后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组成。朝袍以明黄色缎子制成,分冬夏两类,冬季另加貂缘。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领、护肩与袍身组成。披领也绣龙纹。穿朝袍时必须与朝褂配套,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饰,其样式为对襟、无领、无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绣有龙云及八宝平水等纹样。
朝褂
朝冠
乾隆帝慧贤皇贵妃冬朝服像
皇后吉服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
皇后常服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似,圆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所不同。本图展示的服装纹样为凤穿牡丹。
清朝官员服饰
清朝官员服饰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适职位官员的官方着装,正式名称为补服。着装分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对官员的办公着装有着明确的限制,不同品级有不同的着装,不能自行更改装束。
礼帽
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子”或称为“顶戴”、“顶戴花翎”。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顶珠的质料和颜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员的品级的不同,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
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官员补服
清朝补服,也叫“补褂”,为无领、对襟,其长度比袍短、比褂长,前后各缀有一块补子,清朝补子比明朝略小,是清代主要的一种官服,穿着的场所和时间也较多。凡补服都为石青色。圆形补子为皇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皇亲贵族服用。方形补子是区分官职品级的主要标志,又分为文、武两种。文官绣飞禽,武官绣猛兽 。
圆形火龙补子
文官补子
武官补子
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补服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
朝珠
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佩带的,跟据清朝政府规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儿女和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员穿着朝服时,才得挂用。
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颜色等级分明: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绿和金黄色绦是王爷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县、郡官为石青色。
朝靴
朝靴的样式清政府并无规定,一般多以黑缎为质料,式样初尚方头,后又流行尖头。
清朝铠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不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成,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铜或铁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纹饰,并缀以铜或铁泡钉。
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各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成左、右两幅,穿时以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接缝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襞膝。以上这些配件除护肩用带子联结外,其余均用纽扣相联。穿时从下而上,先穿围裳,再穿甲衣,待佩上各种配件后,再戴盔帽。
清朝三大御用铠甲
八旗铠甲
清朝民间服饰
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剃发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据说当时有一汉族遗老由于不愿剃发,只好改扮女子装束。
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时至今日,清朝服饰已对国内、外产生了"一代优美服饰"的影响。特别是随时代发展,经过加工曲线突出修长秀丽的 旗袍,已经形成了汉民族的服饰代表,恰当展示了东方女性的温柔内涵,其隐藏重点展示诱惑的作风,具有永恒存在的价值,同时也成为了某些自然主义小说里女性服饰的最爱。